考试公告

2015年湖南省特岗教师招聘公告(共9217个岗位)

来源:湖南人事考试网时间:2015-05-14

七、体检
    (一)确定体检对象
    1.省教育厅根据岗位招聘计划、应聘志愿和核定的招聘计划数,分县、分学科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2.因体检不合格或其他原因出现缺额时,从已参加本岗位面试的对象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递补体检对象。
    3.当已确定的体检人数未达到核定的招聘计划数时,省教育厅可根据实际情况组织志愿征集工作。志愿征集后,仍根据岗位招聘计划、应聘志愿和核定的招聘计划数,分县、分学科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4.不按规定要求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放弃体检、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二)体检标准
    体检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
    (三)体检
    体检由设岗县组织实施。设岗县教育行政部门应提前将体检安排通知体检对象,体检对象持本人身份证及设岗县要求提供的其他证件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报到,参加设岗县统一组织的体检。体检用表为《湖南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岗教师招聘体检表》(附件3)。体检结果由设岗县教育行政部门审核确认后通知体检对象本人,并报省教育厅。
    八、公示与岗前培训
    体检合格对象名单由省教育厅向社会公示。
    体检合格对象须参加岗前培训。岗前培训由设岗县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进行。
    九、确认拟聘用人员
    经公示无异议的应聘对象,由省教育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通知各有关设岗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
    十、签订聘用合同
    拟聘用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或《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研究生就业报到证》到设岗县教育行政部门报到。设岗县教育行政部门须认真进行录用前的资格复核工作,复核时凡不符合招聘条件、未出具上述材料原件或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应聘对象,一律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将有关情况报省教育厅。资格复核无误后,应聘人员与设岗县人民政府(或教育行政部门)签订聘用合同。
    十一、公布招聘结果
    招聘工作结束后,省教育厅、省编办、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下文公布2015年全省特岗教师招聘结果。
    十二、上岗任教
特岗教师须根据设岗县教育局的统一安排,于秋季学期开学前到合同规定的学校上岗任教。同时,设岗县教育行政部门按省教育厅、财政厅、原人事厅、编办《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通知》(湘教发〔2009〕28号)要求为特岗教师办理相关手续。
十三、聘期待遇
    (一)聘用期内,特岗教师的工资待遇及享受的有关政策、户口及档案管理和聘后管理等,详见省教育厅、财政厅、原人事厅、编办《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通知》(湘教发〔2009〕28号)。
    (二)特岗教师服兵役的情况。服役前必须书面向设岗县教育局报告。服役期间,保留其特岗教师资格。服役期满,要求重新上岗者,须在服役期满后1个月内向省特岗办提出书面申请,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当年7月31日前提出申请的,纳入当年度特岗教师招聘计划;当年8月1日后提出申请的,纳入下一年度特岗教师招聘计划。经批准重新上岗者,不需要重新考试,由原设岗县直接安排上岗,履行本年度招聘的特岗教师的职责及服务期。服役时间不计入特岗教师服务时间。
    十四、其它规定
    (一)应聘对象不得提供虚假、错误的材料和信息,否则,取消其报名、聘用资格。
    (二)截止2015年9月仍在服务期内(含自动离职)的特岗教师,不纳入招聘范围。
    (三)考试成绩并列者之一需列为面试或体检对象时,则并列者全部列为面试或体检对象。
    (四)特岗教师招聘各环节中,有关部门(单位)不得向报名人员收取任何费用。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举办任何形式的应考复习班。我厅不举办任何形式的特岗教师招聘培训班,也没有委托其他任何机构举办类似培训班,报名人员应谨防在2015年湖南省特岗教师招聘考试工作中上当受骗。
    (五)特岗教师招聘实施过程中,有关招聘政策、程序、标准,各招聘环节的具体工作安排,以及招聘计划与岗位信息,报考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名单,准考证,考试成绩,确定的笔试、面试、体检、拟聘用人员名单等信息,均通过湖南省毕业生就业网上的信息系统公布,不再另行通知,报名应聘人员应及时查询。
    (六)以上安排如有变动,以原作出决定的单位或工作机构的变动通知为准,且变动信息应提前3天公告或直接通知报名应聘对象。
    (七)省特岗办通讯地址:长沙市东二环二段238号省教育厅机关院内,邮编:410016,联系人:刘国才、王武;电话(兼传真):0731-82203481,电子信箱: lgcai99@sina.com.cn。
    政策咨询电话:0731-82203481  刘国才、王武
    报考咨询电话:0731-82816661,82923324  王欢
    考务咨询电话:0731-88607919  谢先国
    面试咨询电话:0731-84402908  单莹
    附件:
    1. 2015年湖南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岗教师招聘计划表
    2.2015年湖南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岗教师招聘岗位设置表(略)
    3.湖南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岗教师招聘体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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