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公告

2016衡阳南岳区文物局招聘12名消防综治队员公告

来源:湖南人事考试网时间:2016-05-11

为加强南岳大庙的消防和综治工作,经南岳区人民政府研究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消防综治队员12名,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品行,无犯罪记录,三年内无违纪行为。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工作责任心强。

(三)高中及以上学历,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无残疾,无纹身,无传染性疾病。

(四)男性,年龄18岁至35周岁(具有一定相关工作经验者年龄适当放宽),即1981年5月1日后出生,1998年5月1日前出生,视力良好,身高1.70米以上。

(五)消防退伍兵、复退军人、军警院校毕业和有运动特长的优先录取。

二、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16年5月6日至5月13日(节假日不休)

2.报名地点:衡阳市南岳区文物局办公室(衡阳市南岳区北支街2号,大庙派出所2楼)

3.报名要求:符合招聘条件者,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同底一寸免冠彩照3张。消防退伍兵、复退军人需提供相应证明以及其他相关能力方面的证明。

(二)招聘流程

1.面试。

2.体能测试。

3.政审。审查本人及直系亲属有无违法违纪行为。

4.体检。统一组织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湖南省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并按照排名依次替补。

5.聘用。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聘用,签订聘用合同。

三、工作要求

(一)重要节假日及黄道吉日需正常上班。

(二)消防综治队员必须参与值晚班。

四、待遇

月工资待遇(含试用期内)不低于2500元(含基础工资、绩效工资、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晚班补助另计;食宿自理;所有招聘人员实行聘用制,聘期根据工作需要确定;新聘人员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签订聘用合同,不合格者,予以清退。

五、本简章由南岳区文物局负责解释。

报名联系人:肖志仁 于亚晴

联系电话:0734—5662196

原标题:南岳区文物局公开招聘消防综治队员公告

南岳区文物局

2016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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